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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6日,中国北京)今日,中国官方媒体报道陕西省汉中市扑杀犬只的数量已达36,000只,当地政府为控制狂犬病疫情,扑杀所有出现在街道上的狗,包括流浪或者有主犬只。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 – www.ifaw.org.cn)亚洲区总代表葛芮说:“从长远来看,大规模扑杀犬只在防控狂犬病上起不到任何作用。由于没能有效推行狂犬病免疫制度,汉中市政府未能尽到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的职责。而且,对犬只的残酷扑杀更进一步突显立法的必要性,法律将确保所有动物得到人道对待。
目前,中国没有何涉及“动物福利”的动物保护法规,这就意味着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残忍虐待和杀害动物的行为。
“捕杀有主犬只的行为侵害了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葛芮继续说到“尽管中国没有法律法规来阻止残忍对待动物的行为,但是中国宪法有保护个人私有财产的规定,这其中也包括合法拥有的伴侣动物。”
5月,在通报了几例狂犬病例后,汉中展开了犬只扑杀行动。IFAW一直恳请当地政府官员停止扑杀,并提供了人道预防狂犬病的专业知识。
同时,中国政府正在与IFAW及其他机构一同起草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葛芮表示长远而言这是确保人道对待动物的唯一办法。
“汉中市和当地政府必须停止对狗的扑杀,切实解决当地实际存在的问题。必须认识到犬只数量过剩和狂犬病蔓延的根源,并需求解决之道,”葛芮说。“其中最重要的是狂犬疫苗的注射和绝育的开展。”
“我们很高兴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但是很不幸,对于汉中的几万只狗来说,这部法的到来还是太晚了。”葛芮总结说。
获取更多信息请访问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网站 www.ifa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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