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传统野生虎保护方法是无效的。
事实:
传统的野生虎保护方法只要在充分的政治和经济支持下是卓有成效的。
对虎的栖息地与其猎物的保护,加之反盗猎的努力,使得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和印度部分地区的野生虎的数量得以维
持稳定。
只要就地保护得当,野生虎的生存和繁衍就能够得到保障。
就地保护比迁地保护成本更加经济,同时也保护了完整的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
误区:养殖老虎可以使廉价的虎制品充斥市场满足所有需求。
事实:
盗猎野生虎远比圈养虎成本低,因此盗猎野生虎更加有利可图。
对圈养虎制品贸易的管理与规范将提高成本价格,使盗猎野生虎的低成本更具吸引力。
来自野生虎的虎骨普遍被认为更具效力,所以会比来自圈养虎的虎骨更受欢迎。
在经济发展,消费力剧增的中国,重新唤起曾有的对虎制品的市场需求会迅速导致许多野生虎种群的灭绝。
误区:圈养虎产品贸易的合法化将减少野生虎的盗猎。
事实:
虎制品贸易合法化将给因此而导致的市场需求和野生虎盗猎压力增加带来极大风险。
圈养虎制品的贸易合法化将为销售非法虎制品的行为提供可乘之机。非法虎制品与合法虎制品将无从区分。
非法贸易通常是由有组织的犯罪网络操纵。这些犯罪网络会尽一切可能去寻找贸易合法化制度的漏洞。
有组织的犯罪网络不会因为有圈养虎产品存在而放弃非法的、能带来更高利润的对野生虎的盗猎和贸易。
只有维护贸易禁令,并且有效执法,严格控制从虎栖息地到终端市场的各个环节,野生虎盗猎才会减少。
误区:虎制品是人类健康和文化传统的传承所必需的。
事实:
全世界中医药行业的领军者已普遍使用虎骨替代品开方治病。
在中国政府支持下由科研机构研制出的虎制品的替代品既经济又有效,为中医药从业者们所支持和拥护。
中医药行业者们确信,使用虎制品入药是对中华医药声誉的诋毁,并且是中医药在全球发展的障碍。
用虎豹皮毛装饰传统服装的少数民族也在响应其领袖们的倡导,改正这个与其宗教信仰不符的行为,停止使用虎豹
皮毛并转向于使用丝织品或其他替代材料制衣。
误区:圈养虎制品贸易的合法化将减少对野生虎器官的市场需求。
事实:
圈养虎制品贸易合法化会复苏已被中国1993 年虎制品贸易禁令有效遏制的市场需求,并吸引新的消费人群。
由于野生虎的虎骨被普遍认为更具药效,贸易合法化会导致医药界的人士更倾向于使用野生虎的虎骨入药。
野生虎制品与人工圈养虎制品无法区分。因此,非法虎制品贸易可能会在合法贸易的幌子下,混淆视听。
圈养虎制品贸易的合法化将增加整体贸易量,给针对非法虎贸易的执法打击添加困难。
误区:圈养虎有一天可以被放归野外以确保野生虎的数量与繁衍。
事实:
即便野化放归是拯救野生虎所必需,人工圈养虎并不适用于此目的。
人工圈养虎放归野外十分困难、耗费巨大且是个极为漫长的过程。
人工养殖老虎以大量繁育生产为目的,并非出于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康的基因库为目的。人工圈养虎基因不纯,不便
放归野外。
圈养虎缺乏对于人类的惧怕,再次引入野外时将不可避免地引起他们和人类的冲突,导致其中一方的伤亡。
通过保护栖息地和虎的猎物,加之强有力的反盗猎措施,野生虎就地保护将更有成效。
误区:圈养虎产品贸易合法化将改善当地人的生活水平。
事实:
人工圈养虎场是由富有的私人投资者兴建的,和那些与虎场毗邻的贫困地区的农民没有任何关系。
圈养虎产品的贸易合法化只会让那些业已非常富裕的虎场主们和寻找法律漏洞的犯罪团伙共同获得经济利益。
虎贸易的合法化将加剧对其他虎分布国,如印度境内野生虎的盗猎,进而减少野生虎的种群数量;这也会使得野生虎保护区游客数目减少,剥夺保护区周边依靠旅游业为生人口的生活来源。
误区:虎制品贸易合法化是任何一个国家的主权。
事实: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禁止虎器官和制品的国际贸易。
由近160个(CITES)缔约国一致通过的12.5号决议要求所有缔约国禁止虎(包括人工圈养虎)器官和制品的国内贸易,加强执法和销毁囤积虎骨。
野生虎保护是一个为世界所注目的事件。任何国家、任何形式虎贸易的重新开禁都会给所有野生虎分布国带来巨大损失。
任何允许虎贸易合法化的国家都将为由于刺激虎制品消费而导致偷猎,最终造成野生虎的减少甚至灭绝承担主要责任。